新房漏水,持續5年時間,多次找物業與樓上業主商討無果,拒交物業費,有責任嗎? – 98159809香港荃灣區防水公司
荃灣區防水公司 房屋屬於私人財產!樓上衛生間漏水滲水到你家衛生間和客廳天花!責任人應是樓上住戶!所有損失和修補工作應由樓上一力承擔!我是不明白爲什麼你能5年拒繳物業費,而物業公司沒有起訴你!!冤有頭債有主!我覺得這種生活中的小事大家有時候不清楚動動手點點百度不就一大堆案例了嗎!!!而你卻拖了5年!!!用屁股想都知道,普通居民小區一個月物業費大多數都是幾十百來塊,而房屋滲水漏水是常見現象,維修一次幾百至數千不等!還有其他數不清的各種問題,你覺得地球上有物業公司敢做這種付出大於回報的工作嗎?在中國除了我們親愛的共產黨!
首先明確一點,根據你的描述漏水責任和物業完全無關,因爲你說房屋6年的時候出現漏水,考慮到國內大部分商品房防水保修是5年,所以如果你描述真實,那麼大概率就是樓上業主的問題和責任。你這完全屬於明明A侵犯了你的權利,你不僅不向A追究維權,卻去給B找了4年的麻煩,然後B忍無可忍起訴你侵犯了他的權利,你還懵懵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給你一些建議:1如果無法找到物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任何實際證據,那麼就積極找物業協商能否減免因違約造成的滯納金,同時補繳拖欠的物業費(一旦物業起訴你並追究違約責任你必定敗訴,損失可不只是4年物業費這麼簡單)。2收集漏水及你家中損失的實際證據,找樓上再次協商,如果協商無果就去找一個律師起訴樓上業主,法院會幫你維護自己應得的權利。
你因爲不懂法規也不去研究學習而犯了多年錯誤,希望以上建議你夠減少你的損失。
1、這個問題是樓上業主裝修沒有做好防水導致的問題,與樓上業主協商解決不了的應向法院起訴樓上業主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唯有這樣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方法,因爲我也曾經遇到過這個問題,只不是衛生間,沒有你說的這麼嚴重的情形。
2、物業起訴你就應訴答辯,但如果以此理由作爲拒付物業服務費理由進行抗辯,你不會得到法院支持,因爲這個問題就不在物業公司約定服務範圍和應履行的義務,故,以此爲由抗辯的行不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業主以違規收費爲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還其已收取的違規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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